
学习问卷:旧约中的基督(3)
2026年3月17日作者:Caspar



先知以赛亚说:“你们究竟将谁比 神,用什么形像与 神比较呢?”【赛 40:18】
在第二条诫命中,神已经清楚命令:“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什么形像”【出 20:4-5】,又说:“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”【申 4:15-16】。神是灵,是不可见、不可描绘的【约 4:24;提前 1:17】。既然神没有启示祂的形象,人就没有任何根据去描绘祂。
马太·亨利的释经如下:

约翰·麦克阿瑟的释经如下:

但有人借着“道成肉身”作理由,认为可以描绘基督的形象。然而圣经从未记载主耶稣的具体外貌,这本身就显明:神并没有设立“形象”作为人认识祂的途径。
旧约的圣徒,并不是凭外在形象来认识神,而是凭着神的启示与应许而信,从而被称为义【来 11章】。例如亚伯拉罕,虽然有神向他显现的经历【创 18章】,但这并不是神将自己的本体或形象启示给人,更不是允许人据此去描绘祂;他被称为义,并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形象,乃是因为信神的话【创 15:6;罗 4:3】。
又如摩西,虽然多次与神相遇,甚至被称为“面对面”说话【出 33:11】,但神仍明确说:“你不能看见我的面,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”【出 33:20】;这显明神并未将自己的形象交给人。
再如以赛亚在异象中看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【赛 6:1】,那是神所赐的异象,而非人可以据此描绘、复制的形象。
新约初期的使徒虽然亲眼见过主耶稣【约 1:14;约壹 1:1】,却没有以祂的外貌作为传讲的内容,而是见证祂的道与救恩。
至于我们后世的信徒,更是“未曾看见,却是爱祂”【彼前 1:8】。圣经明确指出: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,是未见之事的确据”【来 11:1】;主耶稣也说:“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”【约 20:29】。这正显明:神从未设立“形象”作为人认识祂、信靠祂的途径。
因此,所谓“耶稣画像”,本质上不过是人凭想象所制造的形象。圣经没有依据的,人却主动去做,这本身就是越过神的界线。这样的形象,不但不能帮助人认识基督,反而极容易把人的观念强加在基督身上,在人心中形成一个“按自己意思塑造的基督”。
主耶稣说:“你们查考圣经……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。”【约 5:39】
神早已指明,认识基督的唯一正当途径,是祂所启示的话语,而不是任何人为制造的形象。
所以,我们当谨慎:不要用人的想象取代神的启示,不要把神所没有设立的,当作认识基督的工具。
真正的信心,只能建立在神的话语之上,而不是建立在眼见和想象之上。我们所当持守的,是单单借着圣经来认识祂、信靠祂。




